重庆市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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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验申请
定期检验须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监督检验须知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温馨提醒:监督检验报检前,请先行网上告知。点击打开告知页面。

委托报检须知

       委托报检指非法定的检验组,由使用单位或委托人向检验部门申请的检验组。